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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病与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制科

发布日期:2021-8-19    浏览量:次

慢性病防治科职责

   1、 负责制定全区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治技术方案,提出防治规划、计划、建议等。
   2、 组织实施全区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治工作,评估实施质量;
   3、 组织开展全区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包括死因)监测,漏报调查。完成病情的收集、整理、分析和上报,为政府部门制定防治规划提供依据。
   4、 承担全区慢性非传染性疾病业务指导、培训、考核工作。
   5、 对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管理,进行总结,对今后的工作提出建议。
   6、 负责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治的宣传、咨询工作。
   7、 完成省、市、区交办的其它指令性工作。


死因监测工作职责


   1、组织和指导辖区内各级医疗机构开展死亡登记和报告。
   2、负责收集医疗机构的死亡病例报告,负责审核、整理、编码、录入、转卡、分析,并按规范统计要求按时编制各类统计报表。
   3、按照国家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对各种死亡原因资料、统计资料等相关资料进行管理与保存。
   4、开展死因核实,组织实施漏报调查。
   5、定期对医疗机构等各类有关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和指导。
   6、定期与公安、民政、妇幼和计生部门核对死亡信息,发现漏登、漏报要及时做好补报工作。
   7、对全区死亡报告工作进行督导、质控和考核,每年不少于两次,撰写工作通报,及时反映评估结果。
   8、做好人口死亡数据的统计分析,为我区社会发展和卫生政策的制定提供可靠的信息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