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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5-04-28
国卫通〔2015〕6号
现发布《职业性急性氨中毒的诊断》等3项强制性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其编号和名称如下:
GBZ14-2015 职业性急性氨中毒的诊断(代替GBZ 14-2002)
GBZ32-2015 职业性氯丁二烯中毒的诊断(代替GBZ 32-2002)
GBZ50-2015 职业性丙烯酰胺中毒的诊断(代替GBZ 50-2002)
上述标准自2015年11月1日起施行,GBZ 14-2002、GBZ 32-2002、GBZ 50-2002同时废止。
特此通告。
国家卫生计生委
2015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