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岱岳区卫生监督局(岱岳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发布日期:2016-3-1    浏览量:4545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本单位负责主动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相应的政府信息。内容包括除依法免予公开之外的由本单位制作和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并由本单位保存的政府信息。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单位编制了《岱岳区卫生监督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
  本《指南》根据需要更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岱岳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daiyue.gov.cn)和本单位网站(http://dyqwsjdj.com/)上查阅本《指南》,也可以到本《指南》指定发放点岱岳区卫生监督局办公室(地址:财源大街29号4楼办公室)领取。
  一、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本单位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或依申请公开下列各类政府信息:
  (一)机构职能。本单位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情况;机构领导及分工情况;内设机构设置及职能情况;
  (二)政策法规。国家及省、市制定的与本单位(或单位)职责相关的法规文件及政策解读;区内发布的与本单位职责相关的规范性文件,以及其他可以公开的部门文件等。
  (三)健康教育。与本单位职责相关的组织、指导全区街道和农村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制定规划、计划和考核评估标准,并进行质量和效果评估,促进社会健康环境的建立和人群健康行为的形成。对全区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专业人员及有关卫生技术人员进行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知识和技能培训。对全区公共卫生问题进行调研,根据全区主要公共卫生问题(如艾滋病、性病、结核病、肝炎等)开展健康传播和行为干预,组织、设计、实施和评价健康教育科研课题、项目、活动。在全区大力开展“健康教育六进”活动,普及健康知识,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积极推进健康促进社区创建工作。按照《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及相关条例规定要求,开展学校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提高儿童、青少年文明健康意识。健康传播材料的设计、制作,并对传播效果进行评价。建立和发展与各媒体、各相关部门的工作联系,推动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
  (四)业务信息。专项统计报告、统计信息;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本部门单位各项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监督检查情况;面向个人、企业等相关的办事服务事项;本单位事业单位人事任免、业务培训等信息;本单位重要会议、活动等工作动态类信息。
     (五)其它。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查阅场所地点、联系方式;监督投诉电话等;依据《条例》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本部门职责范围内依法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
    为方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查询本单位主动和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本单位编制了《岱岳区卫生监督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岱岳区人民政府网站(
http://www.daiyue.gov.cn)上查阅本部门《目录》,也可以到岱岳区卫生监督局办公室(地址:财源大街29号四楼办公室)领取。
     二、获取形式
  (一)主动公开
     本单位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范围,详见《目录》。
    1、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本部门主要采取在区政府网站(http://www.daiyue.gov.cn)和本单位网站(http://dyqwsjdj.com/)上公开、和设立查阅点查阅等形式,查阅点设在本部门(地址:财源大街29号4楼办公室)。其余网上未公开的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到查阅点查阅,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00-12:00 下午:1:30-5:00(工作日)联系电话:0538-8589800 电子邮箱:dyjdjbgs@163.com

    2、公开时限
应公开政府信息产生后,本部门将在第一时间内予以公开,最晚在信息产生后的20个工作日内公开。本部门网上公开的信息在网上留存期限为两年。超过留存期的信息,本部门不再继续通过网上公开,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可以到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或其指引的有关机构查阅相关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
除本部门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本部门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见本《指南》第三条),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本部门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提出申请
向本部门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应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岱岳区政府网站(http://www.daiyue.gov.cn)或本单位网站(http://dyqwsjdj.com/)上下载。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部门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
  (1)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申请人可以通过互联网在岱岳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daiyue.gov.cn)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通过网上发送即可。也可下载《申请表》进行填写,发送到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电子邮箱。
  (2)书面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3)当面申请。持有效身份证件到受理机构处,亲自提交书面申请或登记查阅。
   本部门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2、申请处理
   本部门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信息申请后,根据需要,将通过适当方式核对申请人的身份。
   本部门在收到《申请表》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信息。
   对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部门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做出答复。
   本部门办理申请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15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条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部门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