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岱岳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关于印发《泰安市岱岳区打击非法行医网格化监管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3-27    浏览量:2191次

泰岱卫计字[2016]25号

各乡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区卫生监督局:
    为进一步明确监管责任,提高监管效能,建立健全打击非法行医长效机制,根据原卫生部《关于做好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卫监督发[2011]82号)和原山东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打击非法行医网格化监管方案的通知》(鲁卫监[2013]15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区实施打击非法行医网格化监管。现将《泰安市岱岳区打击非法行医网格化监管方案》印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工作要求,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
    打击非法行医网格化监管,就是把辖区划分为多层次若干个网格,明确各级各个网格的人员配备、工作职责、工作程序、考核办法,以期建立横到边、竖到底、无缝衔接的打击非法行医网络。建立健全非法行医网格化监管模式,是适应打击非法行医形势变化的迫切需要,是充实基层医政监督力量、创新监管机制、提高监督水平的有效手段。目前,我区已建立卫生监督协管队伍,具备良好的工作基础,充分发挥这支队伍贴近基层、熟悉非法行医情况的优势,扎实开展工作,将对我区的打击非法行医工作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希望各单位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明确工作目标和职责,认真落实相关措施,确保工作顺利开展,取得实效。
    二、加强领导,措施到位
    各单位要认真动员部署,精心组织实施。一是要根据卫生监督员、协管员、信息员数量和辖区内医疗市场现状,科学合理地进行网格划分;二是要明确每级网格的卫生监督员、协管员、信息员姓名、联系方式、人员职责、每人负责的具体区域以及区域内的医疗机构名称等;三是以镇街、村为单位组织协管员、信息员培训工作。
    三、加强宣传,畅通信息
    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大打击非法行医工作力度,保持打击非法行医高压态势。要加大舆论宣传,利用多种方式,宣传非法行医的危害和打击非法行医工作。要在辖区内公布打击非法医举报投诉电话,公开网格监管责任人和联系方式。
    四、积极探索,总结经验
    打击非法行医网格化监管是一项长效的工作,各单位在实施过程中要积极探索新机制、新方法,及时发现工作中困难和不足,进一步完善工作程序,认真总结工作经验,确保打击非法行医网络坚实、有效。各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于4月15日日前将工作开展情况及《岱岳区打击非法行医网格建立情况报表》、《岱岳区xx镇打击非法行医、净化医疗市场监管责任区划分表》报区卫生监督局。
    联 系 人:马兴军   联系电话:8589813
    电子邮箱:dyq951123@126.com

                  泰安市岱岳区打击非法行医网格化监管方案
    一、目的意义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完善监督网络、构建长效机制、提高监督效率为目标,逐步建立“网格管理为机制、日常监督为基础、分级巡查为手段、集中整治为突破、市场秩序为考核指标”的工作机制,推行省、市、县(区)、街道(乡镇)、社区(村)“五位一体、网底健全、条块结合、职责明确”的网格化监管模式。通过实施监管工作网格化、制度化、责任化,提高监管效能,努力建成全面、科学、高效的打击非法行医网络。
    二、网格构架
    (一)层级划分:
    一级网格:山东省卫计委(山东省卫计委卫生监督所)
    二级网格:泰安市卫计委(泰安市卫生监督所)
    三级网格:岱岳区卫计局(岱岳区卫生监督局)
    四级网格: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监督所
    五级网格:村(居)卫生室(卫生监督信息员)。
    (二)网格划分: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四、五级网格,以医疗机构公共卫生服务范围为一个网格。
    (三)人员设置:一、二、三级网格设专人负责打击非法行医工作,四级网格不少于3名卫生监督协管员,五级网格至少1人卫生监督信息员。
    三、工作内容及职责
    各级网格按照职责分工,主要查处以下违法违规行为:(1)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从事医疗活动;(2)超出执业范围;(3)出租承包科室;(4)非卫生技术人员执业;(5)医疗机构擅自变更执业地点;(6)生活美容机构从事医疗美容;(7)推拿按摩场所宣传诊疗疾病;(8)擅自从事器官移植;(9)未取得母婴保健“两证”,从事母婴保健技术活动;(10)开展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11)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一)一级、二级网格职责(略)
    (二)三级网格职责
    1.组织实施全区打击非法行医活动;
    2.组织实施全区医疗、保健机构日常监督检查;
    3.对非法行医行为进行卫生行政处罚;
    4.对各镇(街道)上报的打击非法行医信息汇总、公示;
    5.组织对全区医疗保健机构管理、从业人员进行法律法规以及医疗机构管理等相关业务知识培训;
    6.对四级网格卫生监督员培训、技术指导、督导检查。
    (三)四级网格职责
    1.宣传打击非法行医活动,引导群众正确就医;
    2.负责对辖区内医疗机构日常监督,提出监督意见,并监督其落实整改,上报三级网格;对辖区内存在违法行为的医疗机构(包括辖区内乡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非法行医行为及时调查,每次调查均制作《现场笔录》、《询问笔录》并拍摄照片、录像取证。及时上报三级网格,并协助三级网格立案查处。对有问题的单位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督促其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