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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岱岳区传染病防控工作意见

发布日期:2017-3-9    浏览量:2159次
    2017年,我区传染病防控工作的思路是:以手足口病、流感及人感染禽流感、布病、出血热等常见病、多发病为重点,全面落实各项防控措施,降低、减弱相关传染病流行强度;同时,以流感监测、腹泻病症候群监测等疾病监测项目为抓手,规范开展各项监测工作,认真完成各项监测任务,进一步提升我区传染病防制工作整体水平。
    一、肠道传染病防控
    (一)霍乱防治工作
    各地要充分认识到霍乱作为甲类传染病的防控意义,增强做好霍乱防控工作的责任感。要按照《霍乱监测方案(2012年版)》和《霍乱防治手册》(第6版)的要求,以及时发现病例、早期识别暴发和加强疫情调查处置为防控重点,做好霍乱防控工作。
    1、严格落实霍乱疫情周报告制度。 4月1日至10月31日,每周一将上周霍乱疫情汇总情况上报至区疾控中心防疫科,无霍乱疫情时执行“零报告”。
    2、加强对腹泻病门诊的技术指导和督导检查,做好腹泻病例的霍乱疫源检索。督促各级医疗机构规范设置腹泻病门诊,并于4月1日按时开诊;各腹泻病门诊、对就诊的腹泻病人使用统一的腹泻病人登记簿进行登记,均应备有检验所需的快诊筛检试剂和血清学诊断试剂,要做到“逢泻必登、逢泻必报、逢疑必检、逢泻必治”,霍乱快诊筛检率不低于就诊腹泻病人的10%。对快检阳性标本应进行细菌培养,分离到的疑似菌株须送至市疾控中心进行鉴定、复核。为防止腹泻病例的漏登、漏报、漏检等,各医疗机构要在急诊、小儿内科门诊、消化内科门诊等相关门诊设立腹泻病登记簿,并严格落实“四必”制度,以期不漏诊1例霍乱病例。
    (二)手足口病防控工作
    1、规范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做好手足口病疫情控制工作。各地要密切关注手口足病疫情,安排专人定期浏览直报系统中辖区内的手足口病疫情,加强疫情研判,密切关注手足口病疫情特别是肠道病毒71型(EV71)导致的疫情变化趋势;规范开展重症病例、死亡病例的调查处置工作,个案调查率、标本采集率、标本检测率均应达到100%,个案调查资料、标本要及时上送,每例重症、死亡病例均要撰写调查报告同时上报区卫计局和区疾控中心;严格按照原卫生部办公厅下发的《手足口病聚集性和暴发疫情处置工作规范(2012版)》的要求,加强聚集性和暴发疫情的调查处理工作,调查处置率要达100%。暴发疫情发生后,各地要立即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开展病例搜索,并填写《手足口病暴发疫情调查主要信息登记表》上报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管理信息系统,每起暴发疫情至少采集5例病例标本进行病原学检测。所有暴发疫情和聚集性疫情均需撰写调查处置报告并及时上报区疾控中心,所有暴发疫情调查报告需同时报区卫计局。
    2、规范病例标本采集,开展病原学检测工作,指导手足口病防控。有手足口病例的单位应尽可能开展个案调查并采集粪便标本,标本采集种类为粪便、咽拭子、疱疹液、脑脊液、急性期和恢复期血清,粪便标本不少于5克,咽拭子应在患者发病3日内采集,脑脊液、急性期和恢复期血清不少于1ml;采集标本时要注意病例在时间、地区分布的均衡性,避免突击采集、采集地点集中的现象。遇到大年龄组病例在采集粪便标本的同时,尽可能采集急性期和恢复期双份血标本,分离血清冻存,并及时成对上送区疾控中心。
    3、加强督导和检查,做好重点环节的手足口病防控工作。各单位要加强对托幼机构、社区和农村、小学等重点部位和重点场所的督导和检查,指导托幼机构和学校严格落实晨午检制度、缺勤缺课登记制度,落实消毒措施;督导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村卫生室建立0至7岁儿童登记薄、手足口病患儿随访登记本、宣传单发放登记或记录,建立和完善婴幼儿家长手足口病防控知识宣教制度、转诊治疗登记制度;要做到关口前移,重心下沉,深入辖区医疗机构、托幼机构、学校、农村、社区进行巡回指导,要指导家长立即带患儿去定点医院就诊,防止延误救治时机。各地要认真填写手足口病三个年报表(托幼机构基本情况一览表;村7岁以下儿童信息登记表;乡镇/街道办事处7岁以下人口数),并于3月10日前报区疾控中心防疫科。
    (三)其他肠道传染病
    1、其他感染性腹泻病。加强疫情监测,发现腹泻病暴发疫情及时调查处理,严控疫情播散。各地要进一步加强医疗单位、各类卫生所(室)的腹泻病疫情监测报告工作,实行旬报告制度,发现感染性腹泻病暴发疫情随时报告。疾控中心接到腹泻病暴发疫情的报告要立即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处理,采集病人粪便、呕吐物及环境标本等进行病原检测,及时报送调查报告及有关调查资料。
    2、伤寒副伤寒。对既往3年内的伤寒副伤寒疫点进行查源灭源工作,根据《山东省伤寒、副伤寒监测方案(试行)》的要求,做好2017年新发伤寒副伤寒病例的个案调查、疫点处理、标本采集或菌种的报送,规范撰写调查报告,及时报送调查材料。
    3、感染性腹泻病症候群监测。在全区开展细菌性和病毒性腹泻症候群监测。按照《岱岳区2017年感染性腹泻病监测工作方案》要求采集感染性腹泻病例粪便标本。分别填写细菌性和病毒性 “腹泻病例个案调查表”和送检登记表,并及时上送标本。
    二、重点呼吸道传染病防控和流感监测工作
    (一)全力做好重点呼吸道传染病的监测工作。
    按照《全国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监测、排查和管理方案》、《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防控方案(第二版)》、《人感染H7N9流感诊疗方案(2017年第1版)》和《中东呼吸综合征疫情防控方案(第一版)》的要求,继续开展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监测,及时做好SARS、人感染高致病性H5N1禽流感、人感染H7N9禽流感、中东呼吸综合征及其他严重呼吸道传染病的疑似病例流行病学调查和控制工作。对发现和报告的不明原因肺炎病例、人感染H7N9流感疑似病例等,要及时进行核实和网络直报,及时多批次采集呼吸道标本(重点是下呼吸道标本)和双份血标本(血清和血块),规范、及时开展密切接触者管理工作。一旦发现确诊的人感染H5N1、H7N9禽流感病例,要立即开展病例发病前与禽类接触区域的流感样病例、环境和禽类标本的应急监测工作。
    (二)继续做好流感监测工作。
    自10月1日所在周至次年3月31日所在周,第一人民医院要继续开展流感样病例监测工作,保证监测工作质量,使流感样病例比例不低于同期国家、省、市级流感监测哨点医院平均水平。
    加强主动监测,规范流感样病例聚集和暴发疫情调查处置。各地要在流感流行季节,加强对学校、托幼机构、养老院和敬老院等人群密集区域的主动监测,及时发现、网络报告流感样病例聚集或暴发疫情;规范开展聚集和暴发疫情的调查处置工作。市疾控中心要求每个县市区每年至少报告2起流感样病例聚集性或暴发疫情及1例不明原因肺炎病例,调查处理率、网络直报率、个案调查率和标本采集率均达到100%。
    (三)加强猩红热防治。
    重点加强疫情监测,特别是重点场所和重点人群。一旦发现聚集性病例或暴发疫情,应尽快采取防控措施,防止疫情扩散。
三、自然疫源性传染病防控
    (一)肾综合征出血热防控工作
    1、规范疫情调查处置。按照《山东省肾综合征出血热监测方案(2013版)》要求,加强疫情报告和管理,对新发病人要在接到疫情报告的72小时内完成首次流行病学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