岱岳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始建于1956年,前身为泰安县卫生防疫站、郊区卫生防疫站。2023年,加挂区卫生监督所、健康管理指导中心牌子。承担全区疾病预防控制、卫生应急、健康教育、业务指导与培训、实验室检验检测与评价、卫生监督、健康管理等工作。
业务用房6200平方米,设综合科,传染病防制科等22个内设机构。现有在岗职工113人,其中主任医师2人,副主任医(技)师15人,中级职称28人;硕士研究生6人,本科86人。
(一)拟订全区急慢性传染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职业病、地方病等疾病的预防控制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拟订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规范和标准,组织实施防制对策与技术措施;承担对疾病预防控制实施情况的质量控制和效果评估。
(二)承担对全区急慢性传染病、地方病、寄生虫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职业病、公害病、学生常见病及意外伤害等发生、分布和发展规律的流行病学监测、分析和预测、预报;承担全区疾病预防控制业务人员的技术培训、进修和业务指导。
(三)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运行机制,指导和参与调查处理全区发生的重大传染病疫情、新发传染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承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有关公共卫生信息的收集、分析、报告、管理。
(四)开展对影响人群生存环境卫生质量及生命质量的危险因素和食品、职业、环境、放射、学校卫生等卫生学监测、评价,以及对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的选址、设计和竣工验收的卫生学评价,组织开展健康危害因素干预。
(五)组织开展全区免疫规划工作;承担免疫预防的技术指导、效果监测与评价;承担预防用生物制品的计划、订购、供应及冷链系统的监测与使用管理。
(六)承担健康教育和健康素养促进工作,提供预防保健信息、健康咨询和预防医学诊疗等专业技术服务。
(七)承担疾病和传染病病原生物检测、鉴定和物理、化学
因子检测、分析、评价工作。
(八)依法对全区公共场所卫生、职业卫生、学校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进行监督检查,组织查处违法行为;依法对传染病防治、消毒产品、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等进行监督检查。
(九)依法对医疗卫生机构、采供血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执业活动进行监督检查,打击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和“两非”行为,整顿、规范医疗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市场秩序。
(十)承担卫生健康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和咨询服务;承担全区卫生健康监督协管工作指导和业务培训。
(十一)承担辖区内卫生健康监督信息的收集、审核和上报。
(十二)受理卫生健康相关投诉、举报。
(十三)承担区委、区政府及区卫生健康局交办的食品安全、中医药监督等相关工作。
(十四)负责本单位安全工作。
(十五)完成区卫生健康局交办的其他任务。